8月1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大气办获悉,目前省会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已经打响。将通过“散乱污”整治等多个攻坚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市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PM2.5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
目标:综合指数同比去年降9%
夏季是石市大气污染治理基础工作全力推进的重要时段,也是PM10、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占比突出、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季节。为深入推进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会制定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9月底前,省会将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整治等攻坚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要求,确保全市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确保到9月底,全市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PM2.5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
行动:重点开展九大专项行动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对照2017年、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无土地、工商、发改备案、环评及行政审批手续的污染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
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城市道路、拆除工地、工业料堆场、绿化施工、矿产资源加工开采、渣土运输处置、交通运输、裸露空地及渣土山等扬尘整治,确保PM10、PM2.5得到有效控制。
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实施钢铁、焦化、水泥、火电等企业产能压减工作;对列入年度退城搬迁计划的企业,加快搬迁进度;强化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控,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拆除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继续推进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非电燃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层燃炉和抛煤机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完善辖区内重点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加强对涉VOCs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干洗、餐饮、建筑装饰等行业VOCs治理,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
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对黑加油站(点、车)实施动态清零,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开展劣质散煤管控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地区散煤回收、置换工作,确保农村地区散煤“禁燃”工作落实到位;强化重点区域管控,“禁燃区”和“双代”完成区域内,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严厉查处违法运销散煤行为,严防被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死灰复燃”。
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管理制度,加大对用车大户重型柴油车的抽测比例;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对重点用车单位和柴油货车集中存放地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加大对进入主城区重型柴油车的管控力度,严格通行证管理,严厉打击对黄牌货车违法闯禁行等违法行为。
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