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西藏自治区情况反馈会在拉萨市举行。督察组组长蒋巨峰、副组长翟青通报了督察意见,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表态发言时表示,一定逐条逐项彻底整改,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持。但是,西藏自治区不少干部对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满足于自然赋予的良好生态;不少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生态环保“一票否决”流于形式,导致环境保护考核失去应有的严肃性、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完成情况不理想等问题。
西藏自治区将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从严从实整改问题。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西藏自治区的1022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办结1020件,其中责令整改882件,立案处罚784件,罚款2787万元,立案侦查2件,拘留2人,约谈232人,问责1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