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科技与财务司刘元生
电话:(010)65645390
传真:(010)65645400
邮箱:liu.yuansheng@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
3.《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14日